新京报讯(记者王鹿)9月18日,福建省药监局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劣药呋塞米注射液,被罚没649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南少林药业生产的呋塞米注射液(批号:20220102,规格:2ml:20mg)在2022年省级药品监督抽样中,经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查项下“可见异物”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规定。经查,南少林药业共生产上述呋塞米注射液共12958盒(10支/盒),留样8盒,抽样4盒,入库12946盒;货值为365259.14元;已销售11100盒,销售总金额为313176元;检查时库存为1826盒。2022年11月30日,南少林药业将库存的呋塞米注射液产品和前期召回的839盒+2支全部销毁。启动召回程序后,共召回上述药品1081盒+2支,共退货款30548.35元,违法所得为282627.65元。


上述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福建省药监局决定没收呋塞米注射液(批号:20220102,规格:2ml:20mg)共242盒;没收违法所得282627.65元;处违法生产销售劣药呋塞米注射液(批号:20220102,规格:2ml:20mg)货值金额17倍的罚款计6209405.38元。罚没款合计6492033.03元。


呋塞米注射液适应症包括水肿性疾病、高血压、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稀释性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和急性药物毒物中毒。


据天眼查app,2017年8月17日,福建南少林药业因生产销售劣药氯霉素滴眼液,被罚没11711.5元。2016年10月28日,因使用过期的盐酸赖氨酸等原料药生产、销售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和复方赖氨酸颗粒,被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78件,罚没合计1699893.5元。


资料显示,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曾用名福建省福清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制药企业,拥有多个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包括胃肠药、降压药、降糖茶、解酒护肝药等。


校对 朱名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