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日报》报道,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河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党组成员,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菊梅同志的遗体于9月22日上午在郑州火化。



王菊梅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9月20日16时30分在郑州逝世,享年75岁。


王菊梅同志逝世后,以不同方式表示哀悼并对家属表示慰问的有:省级领导同志楼阳生、王凯、孔昌生等;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同志,离退休的省军级以上领导同志;各省辖市和部分省直单位、省管高校、企业有关负责同志;王菊梅同志原籍、曾工作过地方的同志及生前好友等。


据介绍,王菊梅,女,汉族,1949年1月出生,河南长葛人,1970年4月参加工作,196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4月至1972年8月在河南省长葛县毛纺厂工作;1972年8月至1973年7月在河南省长葛县工农青妇办公室工作,任县妇联副主席;1973年7月至1981年6月任河南省许昌地区妇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1981年6月至1987年8月在河南省妇联工作,先后任办公室干事、办公室主任、少儿部部长;1987年8月至1989年8月任中共渑池县委副书记(正处级)。


1989年8月至1991年11月任中共义马市委副书记、市长;1991年11月至1994年10月任河南省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1994年10月至1998年9月任中共南阳市委副书记;1998年9月至2001年1月任中共南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1年1月至2003年1月任河南省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08年1月任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党组成员;2008年2月任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13年7月退休。


她是中共河南省第七届、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