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6日举行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蓝向东介绍,2018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36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158件,提起公益诉讼56件。


推动构建环境保护共治格局


推动构建环境保护共治格局是北京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的着力点。为此,北京相继建立了“河长制+检察”“林长制+检察”“田长制+检察”协同工作机制。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河长制内容连续6年写入北京市年度第1号总河长令,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2018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接收行政机关移送公益诉讼线索260余件,立案办理237件。


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支持政府及其指定部门或机构追究涉案人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2020年10月,潘某承接了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一处绿化地块覆土项目。为降低工程成本,潘某雇用人员在绿化项目附近承租的耕地中取土,取土过程中发现河砂遂予以盗挖,后向盗挖形成的坑中填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勘测,潘某等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超6万立方米,填埋垃圾2.3万余立方米,破坏种植面积1.2万余平方米。


鉴于本案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范围,且相关行政机关具有对修复过程予以监督、对修复效果进行验收的专业能力,通州区检察院决定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经通州区检察院书面建议,通州区生态环境局确定由北京规自委通州分局负责涉案地块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21年11月18日,北京规自委通州分局与赔偿义务人达成赔偿协议,潘某共支付360余万元用于涉案地块的生态环境修复,7600余吨垃圾全部依法规范处置。


此外,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诉某石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法院判令该公司承担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等共计2500余万元。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诉高某某、王某甲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门头沟区检察院与王某甲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王某甲自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其间功能损失及鉴定费共计85.03万元。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法院已判决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共判令被告承担生态修复费用等共计6635.4万元。


科技手段助力公益诉讼案件高效办理


科技赋能,是北京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时的积极尝试。


北京某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是北京一地铁项目工程建筑垃圾的运输服务单位。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间,该机械公司在夜间通过破坏围挡的方式,3次向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某段项目工地非法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涉案现场位于永定河主河道内,西侧紧邻永定河水域。


这一案件线索正是北京市检察院在开展专项活动时,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随后交由石景山区检察院办理。最终,涉案公司被处以4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办理了建筑垃圾消纳备案手续,清理了非法倾倒的垃圾。


不只是发现线索,北京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于静介绍,遥感监测技术还被用于调查取证、评估生态环境损失等,助力检察机关更加高效办案。


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诉高某某、王某甲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门头沟区检察院正是通过委托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对现场进行遥感监测,以分析报告为依托引导侦查机关开展调查,固定证人证言,最终攻克了犯罪嫌疑人和具体组织实施人员,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追加认定了非法盗采叶蜡石484.49吨的犯罪事实,促使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


据了解,北京市检察院还积极建立使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先后建用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非法采矿和洗车行业问题治理等4项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与北京市交通委、城管委、住建委、规自委等对接建筑垃圾车辆信息、轨迹、在建工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数据信息,依托模型发现线索186件,立案55件,制发检察建议19件。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张磊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