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10月12日,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景瑞地产”)发布关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等事宜的公告。


公告显示,景瑞地产子公司上海景祥置业有限公司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背书人之一,该票据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日,截至本日到期未兑付。


原告吕梁市鑫平安贸易有限公司已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景祥置业有限公司、景瑞地产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诉请连带清偿票据款项并获得生效判决,遂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上海景祥置业有限公司及景瑞地产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均全部未履行义务,故法院于2023年9月14日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为由将二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对此,景瑞地产表示,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景瑞地产公司债券展期后的兑付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及其余各被告正在与原告洽谈和解,预计在达成和解后,上述失信登记将撤销,届时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编辑 武新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