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10月1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其中指出,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5%。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此前的9月20日,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发布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适度调整海口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拥有海南省户籍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海口市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