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深圳南山区法院对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案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法院审理查明,吴某龙于2007年在南山区先后拐走孙卓、符建涛,2021年警方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作假证包庇吴某龙。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