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新华社


近日,广东省陆丰市教育局发布《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陆丰)违约人员名单》。名单显示,共有5名毕业生未履约。不仅是广东陆丰,广东雷州、福建莆田也发布了多则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其中,有违约人员需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合计8.97万元。

定向公费师范生在入学前,分别与培养高校以及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协议。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和体检复查费等待遇,同时还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范围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毕业后因为个人原因违约,显然有悖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虽然,从整体履约情况来看,违约的只是少数,但违约的情况在各地不断零星出现,还是让相关话题一再冲上热搜。

定向公费师范生是乡村教师的重要来源,违约不仅是严重的失信行为,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也将打乱乡村教师的补充计划,影响了定向公费师范生政策的效能。

从现实来看,定向公费师范生违约可能有多方面原因。比如,不愿意去偏远农村地区工作,或者在求学过程中意识到自身不适合教师岗位,再或者随着培养期间人力资本提升、经济资本增强以及职业认同变化,职业规划发生改变。现实中,还有一些人一开始看中了“免学费”“包分配”的好处,将公费师范生作为就业备选方案,毕业后有了更好的机会便选择违约赔钱走人,表露出浓浓的“精致利己”气息。甚至,有些违约人员还在网上高调炫耀,为“交钱买自由”沾沾自喜。

对此,显然有必要提高违约成本。按照规定,违约后要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再加上缴纳30%违约金。在违约人员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中,培养费用本就占了一大部分,对部分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来说缺乏制约力。

因此,有必要适当提高惩罚性赔偿标准,强化履约管理。而公布违约人员名单以及处理决定,也是提高违约成本、强化履约的一种方式,可通过公开处罚,降低违约者的社会评价,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同时,也向所有公费师范生和全社会重申遵守契约、诚信守信的重要性,强化履约意识。

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还要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引导师范生强化对教师职业的认同感,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荣誉感,坚定从教之心。当然,面对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与冲突,也要求各地从满足定向师范生的发展需求出发,持续改善乡村教师的地位待遇,拓展其职业发展空间。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岗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让公费师范生能够有更多的职业获得感、价值感,从而实现个人发展与乡村教育事业的共赢。

乡村教育是当前教育的薄弱环节,偏远农村地区从教条件相对艰苦,选择这项事业需要坚定的从教情怀。这也提醒家长和考生在选择定向公费师范生时,提前把利弊得失考虑清楚。而不是为了眼前短期的利益,以“占国家便宜”的心态选择报考。这既是对个人长远发展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乡村教师事业的不负责任,最后带来的必然是多输的局面。

撰稿 / 李一陵(媒体人)

编辑 / 刘天红

校对 /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