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近年来审理的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基本情况和特点,以及针对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常见问题推出的工作举措,并通过典型案例提示此类消费风险,以促进开发商自我规范,引导购房者理性维权。

 

通报会现场。  图源:大兴法院


新京报记者从通报会上了解到,大兴法院通过专项调研,分析了近三年办理的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发现主要有6种类型:逾期办证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请求办理房屋变更登记的权利;逾期交房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的房屋交付请求权;虚假宣传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的知情权;房屋质量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获得赔偿权等;解除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权、价款返还请求权;执行异议类争议,主要涉及消费者的物权期待权、房屋交付请求权。

 

与其他案件相比,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呈现“三高一低”的特点,即购房者起诉占比高、群体性纠纷占比高、后续衍生诉讼与其他类型案件相比发生率高,以及案件调解率较低。

 

“针对涉商品房消费者权利案件的复杂情况,我院完善五项工作举措,做到‘五个强化’。”大兴法院张彬庭长介绍,大兴法院以落实能动司法,强化诉源治理机制;打造专业审判,强化裁判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方式,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主动对接需求,强化社会治理共建效能;积极普法宣传,强化审判职能延伸等五项具体举措为抓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护航辖区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编辑 彭冲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