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天眼查消息,中饮食品有限公司、广东中饮食品有限公司近日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00万元,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相关裁定文书显示,此前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起诉中饮食品有限公司、广东中饮食品有限公司等使用标识“特斯拉”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中饮公司就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被法院驳回。今年8月,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法院认定特斯拉系列商标为驰名商标,判决中饮公司立即停止对特斯拉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向特斯拉赔偿500万元。


编辑 张明璇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