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官微消息,2023年10月13日,由本院提起公诉的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宣判。2023年10月18日,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向本院提交《刑事抗诉申请书》,申请提出抗诉。经依法审查,该案事实、证据均经控辩双方当庭质证并经法庭查证属实,拐骗儿童罪的最高法定刑罚为有期徒刑5年,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未发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本院认定该案不符合刑事抗诉的法定事由,已于2023年10月23日依法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并将相关答复文书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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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24日



编辑 赵熹

来源: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