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某塑钢公司诉被告昌平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一案。新京报记者获悉,昌平区副区长倪娜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0余名昌平区各职能部门正、副职工作人员现场观摩了整场庭审。


昌平区政府作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明确了对原告被征收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设备设施等补偿方案及金额。原告认为被诉决定中的补偿价格不公,因此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上述征补决定。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本案涉及昌平区政府重点民生项目。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进行法庭调查并围绕“房屋调查认定”“房屋予以补偿及不予补偿的依据”“设施设备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否合理”“被诉征补决定作出的程序”等案件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陈述并展开辩论。


庭审现场。 图源: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昌平区副区长倪娜全程参与庭审。她表示,昌平区政府将更加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持续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实现行政争议源头性预防、实质性化解,稳步推进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真正做到疏民困、解民忧。


法官在庭后表示,棚改房屋征收补偿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是重要民生项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疏导缓解行政纠纷,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同时,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生动直观的庭审活动,也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政府诉源治理。


编辑 杨海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