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1月1日,“今日崇州”微信公众号发布崇州市文明养犬公约。全文如下:


崇州市文明养犬公约


1、自觉遵守《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在爱犬出生3个月后立即为爱犬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首年需接种2次,之后每年为爱犬接种1次。


2、限养区内一户不养多犬,不饲养禁养犬,要为爱犬申办电子犬证。


3、非限养区养犬户,应到所在镇街为爱犬办理登记。


4、携爱犬出户时,应使用犬绳(链)牵领,大型犬使用嘴套。养犬人要及时清理爱犬粪便,并妥善处置。


5、要保持睦邻友好,防止爱犬吠叫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携爱犬乘坐电梯时应尽量避免高峰期,并为犬只佩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


6、当您的爱犬伤人或损坏公物等情况时,养犬人应平和友好地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化解矛盾,并依法承担责任。


7、不携爱犬进入机关、学校、风景名胜区、影剧院、候车(机)室等公共场所,不携爱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8、善待爱犬,不虐待、不遗弃犬只,尽量为狗狗创造终生养护的条件。


9、支持救助流浪狗,提倡领养流浪狗。


崇州市犬只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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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琳智

来源:“今日崇州”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