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郑伟彬)2023年10月27日,《2023中国数字经济前沿:平台创新与竞争》(以下简称报告)在北京清华大学举行报告发布暨专家研讨会。报告由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中山大学互联网创新与服务管理研究中心、广州市大湾区现代产业发展研究院联合完成。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戚聿东认为,报告基于创新生态系统理论,通过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的研究方法,对平台企业引领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机制和特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得出来一系列很有价值的研究结论。


报告对主要代表性平台企业如何通过自身创新、推动数实融合、促进基础研究以及平台竞争进行了相关的定性研究和定量分析,并提出进一步增强平台竞争力的政策建议。


平台企业研发投入增长迅速


报告发现,无论从创新投入、创新产出,还是从创新特征来分析,平台企业是中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和推动力量。2019-2022年期间,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百度、美团和滴滴六家代表性平台的研发投入从1165.88亿元增加至1866.53亿元,年均增速约17%。


其中,2021年,六大平台研发投入1624.77亿元,约占全国R&D(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的5%,平台研发投入占营收比超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3.9倍。这表明平台创新在中国创新驱动发展中发挥了引领作用,在相当程度上决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空间。


在平台经济的浪潮中,中国平台展现出了鲜明的创新特征。报告指出,中国平台企业在技术、市场和商业模式上均表现出了明显的创新特点。这些创新特征不仅为国内市场带来了变革,而且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报告总结了中国平台创新的三大特征:一是实现从创新追赶到创新领先的重大转变,以微信、抖音为代表的创新成为全球创新意义的成果;二是以海量数据为基础,以多元化业务创新场景为目标的超大市场规模创新,且能通过良好的通讯基础设施来快速检验和调整的社会化创新,也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土壤和空间;三是扎根中国情境,高度适应中国区域、城乡、组织、社群千差万别的市场需求,在高度个性化、分层化解决市场痛点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形成中国平台相较于国际平台的竞争优势。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谢康教授表示,平台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平台构成数字经济国家创新的增长极。中国主要的平台企业往往能通过多元化的经营,在内部验证技术创新的有效性,减少技术创新的成本。政府应该与平台企业构建“卡脖子”技术研发共同体,并为平台企业商业创新提供必要的基础支持,通过网格市场结构的发展助推平台创新和国际竞争力。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三希认为,平台企业在从1到N的创新上具有比较优势,因为平台优势有数据,有大量的流量,有非常强的接口,从1到N可以做得很好。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徐翔则表示,解决创新和竞争这两个问题对于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解决好了创新问题、竞争问题,中国数字经济将继续大有可为”。


平台自身创新形成的外溢效应正在促进中国经济数字化转型,这体现在平台促进数实融合领域。


报告认为,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中国数实融合发展经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为基础性融合、中度融合和深度融合,涵盖了从软件与业务融合到物联网、大数据与业务的融合,再到平台与企业数据连接、人工智能在实体经济全过程中的应用与模式创新。


其中,平台对数实融合的重要促进作用,在宏观层面主要表现在促进当地的创新创业,提高劳动力素质从而推动数实融合,平台的创新发展是中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与学位部部长、教授乔晗表示,“理论结合现实,直觉是很明显的,哪个地方平台经济发展好,创新一定做得好,以杭州为例,平台经济好,数字经济好,创新就好。这是特别有价值的。”


中国平台创新竞争力与美国的差距在缩小


平台经济在推动基础研究的同时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平台企业纷纷加大资源投入,以推动全社会的基础研究。报告将阿里达摩院为代表的基础研究资助模式总结为目标锁定模式,将腾讯的“新基石研究员项目”和“科学探索奖”为代表的模式总结为自由探索模式,后者能够鼓励研究者更加积极地探索具有挑战性的基础科学前沿领域。


报告认为,这些模式不仅与国家或地方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等部委的项目资助方式有所不同,而且还为基础研究提供了更多的市场化机会。平台对基础研究的资助及其模式创新,既是对国家促进基础研究的补充,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一次市场化结构性创新。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蔡跃洲表示,平台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薪资水平,是大规模吸引科技人才最好的载体。平台通过有竞争力的薪酬可以聚集一批人才、形成团队,并把整个创新与研究的外溢效应、集聚效应发挥出来。“平台发挥的这种作用,不可替代。”蔡跃洲强调。


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上的两大经济体,在平台经济的发展上有着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报告依据中美六家平台企业(阿里、腾讯、百度与Alphabet、亚马逊、Meta)营收、研发投入、学术论文产出等数据构建的竞争力指数进行比较,显示中国平台企业和美国平台企业的发展竞争力和创新竞争力都还存在差距,中国平台发展竞争力只有美国的51%。中国平台创新竞争力约为美国的78%,与美国的差距在缩小。


值得注意的是,2016-2021年期间,中国平台企业发表的学术论文影响力略微领先于美国平台企业。腾讯发表的学术论文影响力和专利持有数量都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这些数据说明,尽管中国的平台企业仍然处于成长发展阶段,但它们在某些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并且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戚聿东表示,在2020年之前,中国是靠数字经济的高增速引领数字经济的大发展,进而促进了GDP的赶超。但近三年来,中国数字经济增速大幅下降,使得中美两国数字经济的差距有所拉大,造成两国GDP差距也重新拉大。戚聿东强调,这不是孤立事件,而是有因果关系。因此,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报告认为,促进平台发展壮大,依然构成未来相当时期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并据此提出三条政策思路。


首先,明确平台是数字经济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政策定位,以此提振平台创新的市场信心,让平台创新成为加快中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其次,明确平台是促进数实融合重要社会主体的政策目标,以此将平台创新纳入国家推动数实融合的总体战略中,制定面向网格市场结构创新的激励政策;最后,明确平台是促进国家基础研究创新重要力量的政策导向,将平台创新纳入国家创新体系中,确保平台创新在数字经济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合法利益。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陈斌开认为,平台经济发展的监管体制需要考虑到中国与国外的体制差异。平台经济的创新发展在数字经济新时代下,政策的作用将会更为凸显。


编辑 柯锐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