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郑明珠)11月3日,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照明”)发布公告称,陈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国明为公司总经理。


公告显示,阳光照明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陈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卫因公司人事架构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阳光照明于2023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国明为公司总经理,截至公告披露日前,吴国明持有阳光照明553.24万股股票。公告显示,吴国明自1991年加入阳光照明,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供职达32年。


编辑 王琳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