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11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该区发布《沧运南环罚决〔2023〕15号》处罚文书载明,对沧州嘉禾一方别墅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规建设8栋别墅进行了处罚。


上述处罚文书显示,根据群众举报,运河区南环中路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10月9日对该区嘉禾一方别墅区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在已经查明,沧州一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沧州一方房地产公司”)在沧州市运河区开元大道以东、海河路以北嘉禾一方别墅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规建设63#(7-14)8栋别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


处罚文书指出,由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关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沧州市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标准》(2022版)第91项关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对按期改正的,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的自由裁量情形。现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沧州一方房地产公司处以行政罚款29.48372万元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