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IC photo


“没错的”“要的呀”“上链接”……据报道,“双11”将近,直播购物角逐再升级,除了明星助阵、“低价抢客”外,“电商捧哏”“职业弹幕人”等也成为除主播之外的商家“标配”。


“电商捧哏”本身是直播行业发展的一个标志,也是直播行业细化分工的一个体现。但是,随着直播间竞争的日趋激烈,“电商捧哏”的手法也开始在法律边缘游走了。


比如常见的“逼单”,即刻意营造一种虚假的紧俏氛围,“逼迫”消费者下单。“最后三个”“手慢无”“快没了”“库存还有吗”,这一句句浮夸、紧张的话术,营造了一种随时售罄的紧张感。


这种刻意营造的紧张,事实上传递的可能是一种虚假信息——库存明明充裕,却“演”出一副十分紧俏的样子。这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也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在2021年施行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均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不得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


而“电商捧哏”的很多做法,其实都已经涉嫌触犯类似规定了。除了浮夸的叫卖之外,在弹幕里进行刻意引导、注入虚假数据等,这些其实都是触及红线的行为。“电商捧哏”的套路,显然不能在这种违规的方向上狂奔。


对此,电商平台应当做出有效规制。2022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不得通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热度,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


这其实就为电商平台提出了具体要求。电商平台有必要明确规则,加强平台内巡查,对于“电商捧哏”的违规苗头尽早扑灭。


对于电商从业者来说,也要明白一点,一些虚假宣传、刻意误导的“电商捧哏”,终究是有代价的,会对直播从业者的公信力和形象造成巨大挫伤。商品的虚假宣传终究只能获得一时的热度,消费者终究还是会基于理性进行决策。


所以,那些用演戏套路消费者的“电商捧哏”,还是尽早收场吧。这不仅有违规的风险,类似套路也终究会被戳穿,并构成对行业自身的反噬。


撰稿/柳早(媒体人)

编辑/迟道华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