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新京报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近日,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打掉一个“碰瓷”团伙,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核实案件80余起,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图源:辽宁警方


今年8月中旬,浑南分局接到线索,有人在某驾校附近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而实施敲诈勒索。浑南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联合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攻坚。


“当天从驾校学完开车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轿车‘加塞’,直接给我车灯撞坏了,由于我当时没有驾驶证,对方又以报警来威胁我,我自己的车没人给修,反倒赔了对方16000元‘修车费’。”面对专案组的取证,报警人小李说。

由于整个事件巧合太多,疑点重重,专案组敏锐地觉察到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着计划周密的犯罪行为。随即,专案组从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4岁)入手,梳理出80余起交通事故,最终,一个以修车店老板邓某(男,44岁)为首的“碰瓷”团伙浮出水面。


经查,该团伙分工明确,邓某负责提供车辆,张某和李某某(男,35岁)在驾校周边寻找作案目标,2人驾车尾随被害人车辆,并制造交通事故,以报警威胁被害人“私了”。邓某以修理厂老板的身份故意抬高修车报价,敲诈勒索被害人钱财,得逞后,3人将钱平分。


在充分掌握该团伙犯罪证据后,专案组决定立即收网,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每次‘碰瓷’前,我们事先在驾校‘踩点’,发现有人扣满12分并且仍然驾车上路后,我们就一路尾随,伺机制造交通事故。由于当事人没有驾驶证,多数会选择私了,说到底,我就是利用了当事人的侥幸心理。”面对审讯,犯罪嫌疑人邓某如实供述。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