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彭冲)11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杨妞花(现用名:李素燕)代理律师王文广处获悉,“杨妞花被拐案”二审将于11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今年9月,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余华英被判处死刑。


一审宣判现场。图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王文广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希望法院可以维持被告人死刑原判,“人贩子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是铁的事实,无论如何狡辩最终都难逃法律制裁,相信人贩子必将被严惩,正义也必将会实现,愿天下最终无拐。”李素燕向记者表示,自己将会提前两天抵达贵阳,参加庭审,“希望能维持原判。”

新京报此前报道,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余华英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