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11月21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据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11月20日,首开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首开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依法拟对首开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因为首开股份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对李岩、赵龙节、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据悉,首开股份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2023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