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11月22日,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该市发布《濮阳市财政局、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濮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活跃市城区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房屋交易登记及奖励等方面。


《措施》提出,进一步加快推进濮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自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濮阳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按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时应缴差价款的80%缴纳(差价款的核算按濮政〔2014〕62号文件规定执行);差价款缴纳后,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缴纳契税后,由受益财政按契税地方留成20%给予奖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完全商品房产权证书。


与此同时,在房屋交易登记及奖励方面,《措施》明确,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濮阳市城区房屋交易并缴纳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契税地方留成20%给予奖励。


此外,《措施》提出,濮阳市城区划拨土地上商业用房土地出让金缴纳范围和标准划拨土地上为“住宅配建”的商业用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产权证)的,补缴出让价款=申请补缴时点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商业用房分摊土地建筑面积×(40%)。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的亮点是关注到了经适房业主换房的需求,在经适房上市交易上落实了宽松的政策,这有助于更好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改善住房需求,对于目前各地的保障房工作也有启发。在保障房内部流转的问题上,也要关注一些业主多年后想换房、想加快流转保障房的需求。这也是各地保障房政策制定工作所要研究的内容。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