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11月22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对该院近三年审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进行分析,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尊重妇女,关爱儿童。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源:大兴法院

 

大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凤云介绍,2021年至2023年10月,大兴法院共受理婚姻家事类案件5256件,其中离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数量位居前三,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案由较多分布在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上。

 

对于上述案件,如何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同时,回应现实需求,妥善处理该类案件中的财产权利争议,明确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成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内容。

 

大兴法院黄村法庭负责人万盈分析了当前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主要特点,她表示,婚姻家事类案件兼具人身、财产双重属性,涉及道德、情感、利益等多个层面、多重因素,双方当事人往往情绪激烈,导致矛盾突出、争议较大。伴随城市化发展进程,争议财产标的额不断扩大,出现举证难度高、调查取证周期长的类型化特点,对妥善处理家事纠纷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人身侵害呈现多发特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呈增长趋势,应予重点关注,且涉未成年人因素多元化、复杂化,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保护、心理保护均提出了较高要求。

 

为充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兴法院建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要正确认识婚姻关系,理性处理家庭事务;育有未成年子女的,要在日常生活中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及照看作用,重视培养未成年人安全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养成自助自救的基本技能,在未成年人参加危险活动时充分履行监护职责。

 

大兴法院提示,妇女儿童要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如遇家庭暴力情形,要及时通过报警、就医、申请救助等途径寻求帮助并固定证据,亦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选择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合理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在签署和履行离婚协议时关注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保障情况,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谨慎考虑,认真商议,全面履行,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则应自觉履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准确如实完成填报,理顺双方财产争议,减少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发生几率,充分保障婚姻关系中弱势方的合法权益。

 

编辑 彭冲 校对 薛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