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在深圳地铁红树湾站一处移动母婴室内,家长为宝宝换纸尿裤。图/新华社


“900公里高速,没找到一个能用的母婴室。”这是前不久,家住天津市河东区的张先生开车,带老婆和3个月大的儿子赶回河南南阳老家的经历。


“导航显示会途经30多个服务区,我中间路过和停靠了近20个服务区,其中只有两个服务区有母婴室,而这两个母婴室,一个并未启用,另一个门半掩着,里面堆满了杂物。”张先生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从天津到河南,孩子喂奶、换尿布、冲洗屁股等都是在车上进行的,“令人大失所望”。


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天津多家商场、地铁站、医院、饭店等地,发现其中绝大多数场所都没有设母婴室。而设母婴室的地方,有的和残疾人卫生间混在一起,里面臭味扑鼻;有的被占用成杂物间,或被当吸烟室使用,这种状况理当改变。


小小母婴室,事关大关怀。其实,无论从人性还是理性,从权利还是从福利来说,设置好母婴室都意义重大。就个人角度,完善的母婴室设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给予哺乳的母亲人格上的尊重,避免其感到不适和隐私受损。


设置母婴室也是落实相关法律的要求。事实上,2020年10月修订公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室、婴儿护理台以及方便幼儿使用的坐便器、洗手台等卫生设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


同时,健全规范的母婴室设置,也是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应然举措。创造各种便利条件,从实质和根本上给予携婴群体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应有尊重,不仅有助于优化其出行体验,更有利于助推国家鼓励生育政策落地生根。


早在2016年11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委即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面积、洗手台、婴儿床及垃圾桶、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辅助设施作出了统一要求。然而,据统计,截至2022年1月份,全国能在地图上查到的母婴室数量不足6000个。


为彻底改变这一状况,笔者认为,一是各地管理者要升级城市建设理念,将母婴室的建设统一纳入城市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真正把母婴室的设置与配套建设上升到促进社会和谐、落实“生育友好型”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认识。


2021年11月,国家15部委发布的《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在更高站位上,提高执行力和建设速度,把母婴室的配套建设好事做好,做实。


二是要明确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完善母婴室的建设与使用标准,供地方统一参考;各地也需因地制宜出台母婴室安全建设规范,为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提供刚性支持。


最后也要做好母婴室使用普及工作。在一些中小城市,很多人对母婴室的概念还不够熟悉,甚至有的压根就不知道有母婴室这回事,在加紧硬件设施建设之外,也要强化市民意识提升等软性层面的服务。


总而言之,只有从多层面综合发力,才能助力母婴室的配套建设加速落地,造福于民。


撰稿/刘效仁(职员)

编辑/迟道华

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