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长春高新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长春超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收购高新地产股权有关事宜的通知》,超达集团决定不再收购本公司持有的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高新地产”)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