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郭懿萌)11月26日16时29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报通州区张家湾镇里二泗村某理发店室内小太阳起火的警情,立即调派通州消防张家湾消防救援站(以下简称:张家湾站)出动3辆消防车21名消防救援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联动里二泗村微型消防站1辆正在执行草木垃圾湿化的消防车(2名微型消防站队员)和张家湾镇牛堡屯政府消防专职队1辆消防车3名专职队员,赶往现场。同时,张家湾派出所也出动一辆警车3名民警赶往现场维持秩序。


徐某被警方带走。图源: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进途中,张家湾站的消防员拨打了报警人电话,报警人称现场为张家湾镇里二泗村某理发店,目前火已被熄灭,不需要消防站到场,张家湾站消防员提示报警人向“119”指挥中心回拨说明情况,为防止火灾复燃,张家湾站的消防员们继续前往现场进行核实。


到达现场后,消防员和民警发现,理发店还在正常营业,店铺内和周边并没有发生过火灾的迹象,也没有燃烧产生的焦煳味。消防员和民警询问了周边居民也得到证实:这个时间段里二泗村及周边村庄根本就没有发生火灾,连烧火产生的烟都没有。


消防员再次联系报警人,报警人称现场火已熄灭且已经回拨119指挥中心说明情况,同时对现场地址、火灾情况描述模糊,而后就挂断消防员的电话。结合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报录音和张家湾站消防员与报警人沟通内容,消防员和民警推测:这可能是一起谎报警情。


随行民警立即采取了技术手段对报警号码和报警人进行摸排,同时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很快就在里二泗村找到了电话号码的持有者——徐某。


当消防员与民警找到徐某家中时,徐某家中有大量酒味,其本人也处于醉酒状态,民警立即对其进行询问。通过询问和对比其手机中发现的拨打119报警、与消防员通话时长记录,确定了此人正是该警情报警人。而徐某则当场承认其个人在酗酒后拨打119报警电话,但其称对具体通话内容不清楚。由于徐某处于醉酒状态,随行民警将徐某带至张家湾派出所进行进一步情况核实。


次日,在徐某醒酒后,张家湾派出所的民警对其进行询问并当场播放了当时的报警录音。最终,徐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承认了自己因醉酒后为消遣娱乐,拨打了119火警电话谎报火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徐某被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


徐某被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图源: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


北京通州消防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谎报火警和误报火警不同,谎报火警有着非常明显的主观企图,也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能够造成消防救援、警力及社会公共资源浪费,更有可能因“假警”分散了一个区域内的救援力量,在真正的灾情发生时,会由于第一时间到场救援力量不足造成灾情及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