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11月27日,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骏集团”)发布公告称,向中骏商管集团出售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主要交易,已取得合共持有21.205亿股公司股份(占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0.21%)的股东书面批准,因此不会就批准交易召开股东大会。


此前的11月6日,中骏集团发布向中骏商管集团出售目标公司的公告称,中骏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骏资产(作为卖方)与中骏商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高思企业(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协议。卖方已同意促使骏辉房地产(中骏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向中骏商业管理(中骏商管的全资附属公司)转让销售债务,而买方已同意促使中骏商业管理接纳销售债务转让,买卖销售股份及销售债务代价约为10.90亿元;目标公司全资拥有志亿投资有限公司,而志亿投资有限公司则全资拥有泰腾置业,其主要从事持有奥莱购物商场综合体


资料显示,奥莱购物商场综合体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新城东街8号,地面以上有五层,地面以下有一层,总建筑面积约7.85万平方米,而其相关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至2059年3月11日,为商业用途。骏辉房地产就该物业所产生原土地收购、建设及开发成本约为14亿元。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