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志愿者给居民普及用电知识。图/新华社


“节能神器,告别昂贵电费”……寒冬时节,不少消费者会在家中使用取暖设备,耗电量较大。为此,一些“网红节电器”又火了。


但近日,据《工人日报》记者浏览多家电商平台发现,不少商家售卖各类节电器,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声称节电效果可达30%至45%。然而,有消费者表示,“用了1个月,电费不少反多,妥妥的智商税”。


据报道,所谓的“网红节电器”,大多内部构造都很简单,其所谓的升级芯片其实就是个黑点,拆开后什么都没有。就是这种所谓的“节电器”成本只要几元钱,被忽悠成“网红”后,就能卖到30多元。但这样的“节电器”,并不会改变原有功率,因此也不能达到节省电费的目的,不达标产品还有爆炸危险,其收割的还是智商税。


我国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均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并明确了相应的经济罚、行为罚等,包括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平台经营的连带责任等。


但令人遗憾的是,“网红节电器”忽悠人早在2007年就被媒体曝光是骗局,甚至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存在安全隐患,多地电力部门也曾多次发文提醒,但时至今日每年仍有人变新款式继续忽悠消费者。原因何在?值得深究。


这其中,固然有一些经营者的法律观念淡薄、见利忘义,以及一些消费者的经验不足、信息不对称、盲目消费等,但更根本的一点,恐怕与相关的执法有空白、违法者违规成本太小、相关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甚至全无审核,有着更深层的内在联系。


不能让“网红节电器”继续忽悠人了。这需要经营者的自觉依法依规行事,但更多的恐怕还是需要执法和监管部门出手予以整顿,及时为其“断电”。


一方面,需要相关电商服务平台切实履行经营监管第一责任者责任,对“网红节电器”售卖行为予以及时处置,不给虚假忽悠生存空间。


另一方面,需要市场等监管部门对履职不到位的平台等进行依法监督和严肃处置,倒逼其积极履职,对“网红节电器”的虚假忽悠经营者进行及时查处,让他们为自己的忽悠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同时,也要严把相关产品的出厂关,杜绝虚假“节电器”流向市场。


另外,明显忽悠人的“网红节电器”能大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大众对节电知识认识不足。为此,电力部门、科研机构以及公共媒体也应当充分利用新媒体等便利方式加强科普教育,切实提高大众防范“伪黑科技”的意识和能力,不再迷信这类“网红”产品。


当然,太多的事实已经证明,此类意见或建议并不新鲜,要起到真正的作用,关键还是需要有关方面动真格、下决心,把这些建议举措尽早落实到位,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撰稿 / 余明辉(价格鉴证师)

编辑 / 何睿

校对 /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