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于桂桂)12月1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了解到,因进货、配送和销售不合格口罩,罗森(北京)有限公司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4260元,没收违法所得8357.65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3年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罗森(北京)有限公司菜市口南大街销售分店销售的isDG(图形)彩色立体日常防护型口罩(红色)7枚入非医用口罩,经抽样检验,防护效果项目不符合GB/T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基数规范》标准,依据《2023年北京市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负责罗森各门店的销售商品的日常经营管理,上述销售门店销售的口罩均由当事人进货、配送和销售。当事人从销售商北京八百旺商贸有限公司购进isDG(图形)彩色立体日常防护型口罩(红色)7枚入非医用口罩1800袋,共分两次购进,对方开具的发票日期分别是2022年9月15日和2023年1月11日,生产日期是2022年7月8日,进货价格是15.23元/每袋,当事人根据所属门店各自需求进行配送,各门店的销售价格是23.8元/每袋,共销售了1102袋,丢失26袋,库存合计672袋,全部退回了经销商。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作出如下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以罚款64260元;没收违法所得8357.65元。


编辑 王琳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