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12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方面获悉,根据债权人申请,近日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简称“沧州新华区法院”)作出(2023)冀0902破申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沧州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通泰泛海地产”)破产重整一案。


据沧州新华区法院介绍,通泰泛海地产于2009年9月27日成立,原股东为河北新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张家口通泰控股集团公司。2013年9月因拆迁难度大、项目建设缓慢等原因,开发单位实施股权转让,由沧州禧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7500万元)、北京怡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25亿元)控股,项目名称由“泛海时代”改为“泛海时代居住区禧福荷堂项目”。后因企业资金链断裂,致使项目126户拆迁户未回迁安置,A10号楼125户列入“保交楼”任务,1998套回迁房至今未取得房产证。


为公开、公平、公正审理该企业破产案件,保障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规范管理人选任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沧州新华区法院决定以自愿报名随机摇号的方式选任一家中介机构担任通泰泛海地产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