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唐诚希、许国成、冯爱民、陈辉决定逮捕。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唐诚希决定逮捕


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唐诚希 (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诚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许国成决定逮捕


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国成(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许国成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冯爱民决定逮捕 


原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社长冯爱民(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冯爱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辉决定逮捕


福建省卫健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辉(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陈艳婷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