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陈大爷承租唐女士的别墅,租赁合同中载明“可携带猫狗入住”,但此后因陈大爷在别墅内饲养大量流浪动物、屡遭邻居投诉,唐女士将他诉至法院,要求陈大爷支付房屋使用费、违约金并赔偿财物损失等,陈大爷提起反诉,要求唐女士返还剩余房租和押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大爷将社会上遗弃的大量猫狗饲养在租来的房屋内,有违常人理解与合同本意,判决解除两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陈大爷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房屋使用费,唐女士向陈大爷退还未居住期间的房租和押金。

 

唐女士诉称,她与陈大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陈大爷承租别墅,租赁用途为居住,租期一年,押一付六。合同签订后,唐女士依约交付房屋,陈大爷也如期支付租金。然而,陈大爷在租赁房屋期间,因饲养大量流浪动物严重影响了周围邻居的生活,屡遭投诉,也因此与唐女士产生纠纷。随后陈大爷搬离了涉案别墅。唐女士查房时,发现屋内一片狼藉,家具等生活设施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毁损和缺失,墙壁和地板等屋内装修也遭到破坏,遂诉至法院,要求陈大爷支付房屋使用费113400元、违约金1800元、财物损失14800元,并返还煤气卡、水卡、钥匙。

 

陈大爷提起反诉,要求唐女士返还剩余房租36000元和押金18000元。陈大爷辩称,唐女士未经他同意、在他看病住院期间将物品、动物等腾出房屋,并强行将房屋门锁更换,导致他无法居住,应属房东违约,陈大爷也曾因此报警;他是小动物保护协会的成员,在签订合同时,房东允许他携带宠物入住,居住期间,猫狗让房屋有些脏乱,别墅仅有些许损坏,他原计划在退租时再请人打扫。因为唐女士将他赶出房屋,所以煤气卡、水卡等均不在他手中,无从返还。

 

诉讼中,承办法官赴涉案别墅查看屋内状况,可见楼梯扶手松动,玻璃开裂,过厅壁灯丢失一个、损坏一个;卧室墙纸毁损、地板损坏,床雕花毁损严重,有小动物啃咬痕迹,床腿缺失;卫生间马桶损坏,沙发靠垫已扔,电视柜、书柜、厨柜等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经法院释明,唐女士申请由相关机构鉴定修复方案、评估修复价格。法院于是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其申请事项进行鉴定。但因唐女士未按时缴纳鉴定费用,鉴定机关将该鉴定退回。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合同中注明陈大爷可携带猫狗入住,但基于常人理解,应指允许住户携带宠物。陈大爷携带的猫狗系社会上遗弃的流浪动物,且从勘验情况看,陈大爷在入住后将大量动物饲养在别墅内,并不适宜。同时,从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于房屋居住人数的限定也能看出,对户主而言,唐女士如果知道陈大爷会饲养大量动物,是不会认可的。

 

所以唐女士在知晓自己别墅的状况后,不同意陈大爷继续居住,也是出于防止房屋被进一步损坏的考虑,可以予以理解,但她应采取正确的方式行使权利。从陈大爷的报警记录可看出,唐女士未经陈大爷同意,强行使陈大爷搬离房屋,行为有失妥当,对因此给陈大爷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综合唐女士的诉讼请求和陈大爷的反诉请求,法院最终判决解除两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陈大爷退还煤气卡、水卡、钥匙,向唐女士支付违约金1800元、赔偿房屋使用费90000元,唐女士向陈大爷退还未居住期间的房租12600元、押金18000元,驳回两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陈大爷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