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左琳 慕宏举 通讯员 邬佩怡)随着冬季来临,滑雪运动的参与者也越来越多,然而,这项兼具速度与激情的运动具有极高风险,滑雪者在滑雪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样值得关注。12月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台法院”)以“滑雪引发人身损害纠纷相关法律问题”为题召开第二十六期“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对因滑雪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介绍,发布典型案例并作出法官提示。


12月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二十六期“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图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新京报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至2022年期间,该院共审理因滑雪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件80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诉讼标的额也在攀升,且案由多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或侵权责任纠纷。


长辛店人民法庭庭长周生辉介绍因滑雪引发人身损害纠纷类案件特点。图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长辛店人民法庭庭长周生辉介绍,作为一项危险性较高的体育运动项目,因滑雪引发人身损害纠纷类案件常常表现出受伤者中年轻人居多、伤害程度偏重、致残率高等特点。同时,滑雪运动本身的高风险性和滑雪场地的复杂多变性也让此类案件审理存在诸多难点。一方面,户外滑雪活动场地范围广,有的滑雪场没有实现监控设备全覆盖,对事故发生过程缺乏完整清晰记录,且侵权行为发生后,受伤人员往往第一时间被送至医院,无法及时取证,从而导致案件事实查明难。另一方面,滑雪者受伤往往是由多方原因导致,比如滑雪者技术水平有限、避险能力不足,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他滑雪者不当操作等等,继而导致侵权主体确定难。


长辛店人民法庭法官石婷婷通报典型案例。图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围绕侵权事实如何查明、因果关系如何确定以及各方主体的责任如何划分等问题,长辛店人民法庭法官石婷婷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详细介绍该院在类案审理中秉持的裁判理念和适用的裁判规则。


在孙某诉赵某、某雪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孙某在做“S”弯滑行时与从雪道中央滑行下来的赵某相撞,导致腰椎骨折,致残程度为十级,于是孙某将赵某和滑雪场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本案的审理难点在于如何认定孙某和赵某的过错责任以及滑雪场在安全保障方面是否存在过错。本案中,赵某作为后方滑雪者要始终与前方滑雪者保持安全距离,控制好速度和动作,赵某未能控制好自己的滑行速度导致避让不及撞上前方的孙某,应对事故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孙某作为领先位置的滑雪者虽然对雪道有优先使用权,但其进入雪道或在雪道中进行斜向滑行时,须仔细观察周围环境,确保所进行的滑行不会给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造成危害。而孙某在滑行时未能注意观察身后及周围环境,且在完成‘S’弯动作后在雪道中央有小幅急停动作,因而应对事故发生承担次要责任。本案中,滑雪场为滑雪者提供了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配备了巡逻队,且在事发后及时安排救护人员赶往事故现场,并对伤口进行简单处理,因此认为其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无须承担责任。”石婷婷介绍。


雪道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结合司法实践和典型案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周生辉建议,滑雪场应积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提供安全的场地,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及专业的安保人员、救护人员,做好安全指引和宣传,定期维护滑雪设施,及时制止违反安全规范的行为。滑雪者也要合理评估自身能力,做好安全防护准备,选择适合自身水平与技能的雪道进行滑雪活动。滑雪过程中要合理掌控滑雪速度,保持安全距离,进行合理避让,降低伤害风险。遇到侵权行为时,留存好现场视频、图像等能够证明事发经过的基本证据。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郭俊宝发言。图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下一步,丰台法院将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和司法实践,深入研究体育运动纠纷领域前沿问题,完善优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更多助推冰雪运动跨越式发展的有益举措,为开创新时代体育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丰台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郭俊宝指出。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