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以及“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


其中关于“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若干措施》提出,在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推动商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内外贸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发展,带动更多传统产业组团出海。引导产业向中西部、东北地区梯度转移,提升中西部等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支持边境地区特色产业更好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编辑 黄鑫宇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