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首次联合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8起典型案例中,涉案行政机关均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仍不依法履职,最终被起诉至人民法院。

 

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指出,这批典型案例保护的公共利益多样,包括国有财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耕地保护、英烈权益、文物保护以及农民工劳动报酬等领域,既关乎社会治理层面重大公共利益,也与老百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

 

“承诺整改后仍不依法履职”情形最集中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通过几年的实践探索,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形成了依次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分步递进式办案模式。办案中,力求通过磋商和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在诉前解决公益受损问题。同时,对一些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的问题,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保障监督刚性。

 

记者梳理发现,8起典型案例中,有4起案例涉及的行政机关在回复检察建议时承诺整改,但期限届满后仍未依法履职。

 

如,在一起不履行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中,贵州省关岭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关岭县人社局在保护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方面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况。

 

关岭县检察院对关岭县人社局立案调查,于2021年3月29日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建设项目未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违法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同年5月,该局书面回复已向施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指令,要求于同年6月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供保函。

 

但是,关岭县检察院对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时发现,施工单位直至同年9月仍未存储保证金,且尚有100余名农民工在工地务工,其合法权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其后,按当地管辖权分工,关岭县检察院以关岭县人社局为被告,于2021年9月27日向镇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责令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镇宁县法院审理期间,关岭县检察院主动召集关岭县人社局、住建局施工单位负责人、劳务总包责任人共同磋商解纷方案。关岭县人社局于2022年3月督促施工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保函。鉴于该局已依法履职且诉求目的基本实现,关岭县检察院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违法。镇宁县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在诉讼期间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履行法定职责,遂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诉求。关岭县人社局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另外3起案例则涉及吉林省敦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湖北省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不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等问题,行政机关均在审理期间或判决后履行了法定职责。

 

有的行政机关不回复检察建议或谎称已整改

 

记者注意到,典型案例中,除上述情形,有的行政机关持“不回复、不履职”的态度。

 

如,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检察院诉龙山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收缴土地出让违约金职责公益诉讼案中,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某房地产公司由于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产生341.6万元违约金。龙山县自然资源局向该公司下达《催缴告知书》,要求15日内缴齐违约金,逾期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后,该公司仍未缴纳,该局亦未向法院提出申请。

 

2021年8月31日,花垣县检察院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将违约金收缴到位,并告知两个月履职期限。该局逾期未书面回复,亦未收缴违约金。同年11月17日,花垣县检察院以龙山县自然资源局为被告,向花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收缴涉案违约金341.6万元的职责。

 

法院立案后努力开展督促协调工作,促使龙山县自然资源局收齐了上述公司欠缴的涉案违约金,并提交了收款凭证。花垣县检察院决定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裁定准予撤诉。

 

此外,还有2起典型案例中,行政机关在回复检察建议时谎称已依法履职,完成整改。

 

如,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发现,一文化传媒公司在兰考县三义寨乡赵楼村占用1.7万余平方米基本农田经营游乐园。三义寨乡人民政府存在履行保护基本农田职责不到位的情形。

 

兰考县检察院于2022年2月14日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拆除该公司所建设施,复耕复垦。三义寨乡政府于同年3月回复称已按照检察建议整改完毕。检察机关于同年5月组织“回头看”时,发现涉案娱乐设施未全部拆除,经进一步督促被当场拆除;但同年11月再次跟进监督时,又发现部分设施恢复投入使用。

 

兰考县检察院遂以三义寨乡政府为被告,向兰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责令三义寨乡政府督促该公司完成复垦。

 

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行政机关败诉率高”

 

徐向春介绍,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行政公益诉讼始终是重中之重,6年来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8万余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的近90%,发出检察建议65万余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000余件。

 

从行政公益诉讼审判情况来看,耿宝建指出,对比检察机关大量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的现状,各地法院最终成讼案件总量较少,地域差异大。成讼案件数量分布最多的五个地区分别为安徽(201件)、吉林(165件)、湖北(147件)、山东(143件)、内蒙古(132件)。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分别占比32.45%、16.41%,违法建筑查处、文物保护、妇女权益保护、反垄断领域案件较少。

 

耿宝建指出,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行政机关败诉率高。“在所有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准予撤诉的占比41.91%,行政机关败诉率达52.73%。上述两种方式结案占比为全部案件的94.64%,远高于其他行政诉讼案件结案方式。”

 

据介绍,随着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单行法的制定修订,行政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进一步扩大,由制度建立之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扩展到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初步建立起“4+N”的基本业务格局。

 

徐向春表示,此次发布的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例,是“两高”共同筛选、一致认可的,对各级检法两院办案具有较强的规范指引作用,也为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提供实践经验和案例样本。

 

记者获悉,目前,检察公益诉讼法(公益诉讼法,一并考虑)已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类项目的立法规划。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唐峥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