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住建委消息,为落实“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要求,12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此次优化的一大内容,就是降低首付。


北京市目前的政策是,个人购买政策性住房以外的商品房,无论是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均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首套房和二套房,执行不同的首付比例。具体而言,个人购房首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35%,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40%;个人购买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60%,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80%。


“执行差别化的首付比例,是2017年为抑制投资投机需求、落实‘房住不炒’定位所采取的调控措施,从当时看也的确稳定了市场预期,让楼市快速降温。”业内人士分析,随着市场形势发生变化,继续执行当年的标准,的确会误伤部分购房人,特别是改善型购房人。


通知提出,自新规执行起,个人购买政策性住房以外的商品房,无论是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均为30%;二套房则按城六区和非城六区划分,首付比例分别为50%和40%。同时,贷款最长年限也从25年恢复至30年。


“购买城六区之外的住房首付比例略低,这既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和布局优化调整的要求,也结合了近几年土地供应实际,以促进职住平衡。”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北京在土地供应上,重点是向城市副中心和顺义、大兴、亦庄、昌平等平原新城倾斜。


记者以市民王先生举例,因为家有二孩,准备在大兴购买二套房,房款800万元。按照新规,其首付比例从过去的80%降低至40%,减少了320万元。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