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冯琪)12月19日,《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从六个方面打造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培养链条,支持有条件的培养单位进一步扩大推荐免试(初试)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模。


分类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优化人才选拔标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充分发挥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在继续教育中的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培养单位进一步扩大推荐免试(初试)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模,选拔具备较高创新创业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专业学位招生中,鼓励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复试(面试)专家组。探索完善学生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间互通学习的“立交桥”。


分类优化培养方案。学术学位应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厚植理论基础,拓宽学术视野,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以及学术素养提升,强化科教融汇协同育人;专业学位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为专业学位设置专属课程,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分类加强教材建设。学术学位教材应充分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知识及科研进展,有利于实施研究性教学和启发学术创新思维;专业学位教材应充分反映本行业产业的最新发展趋势和实践创新成果,要将真实项目、典型工作任务、优秀教学案例等纳入专业核心教材,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编写核心教材,将职业标准、执业资格、职业伦理等有关内容要求有机融入教材。


分类健全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退出机制,根据学生培养实际定期进行学业预警,对不适合继续攻读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及时分流退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对于专业学位,应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深入建设专业学位联合培养基地,强化专业学位类别与相应职业资格认证的衔接机制。


分类推进学位论文评价改革,分类制订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规范、评阅标准和规则及核查办法,优化交叉学科、专业学位论文评审和抽检评议要素,为交叉学科、专业学位单独设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特别是提出鼓励硕士专业学位实行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如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


分类建设导师队伍。强化导师分类管理,完善导师分类评聘与考核制度。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同时担任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专业学位应健全校外导师参加的双导师或导师组制度。鼓励建立导师学术休假制度,学术学位导师应定期在国内外访学交流,专业学位校内导师每年应有一定时间到行业产业一线开展调研实践;专业学位合作培养单位应支持校外导师定期参与高校教育教学,促进校内外导师合作交流的双向互动。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