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据央视新闻消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本才受贿案一审在厦门中院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本才有期徒刑13年,对其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经查,2005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本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32万余元。法院认为,张本才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