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问鸣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上海第一中院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胡问鸣有期徒刑13年。经查,2001年至2020年,胡问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986万余元,其中995万余元未实际取得。胡问鸣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检举他人构成重大立功,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