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12月28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星股份”)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报告书显示,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工作于12月18日12时结束,发行价格确定为3.64元/股。因发行认购不足,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启动追加发行,追加发行于12月20日12时截止。12月25日,募集资金到账。


在追加发行、新增意向投资者3家后,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4家,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约2.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8.14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90.7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6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募集资金总额13.41亿元。


此外,报告书还披露,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大股东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从25.57%下降至20.55%,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福星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汉川钢丝绳厂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福星股份是“第三支箭”启动后首家启动定增募资的房企。但是,从最终结果来看,其募资额度并未达到预期。


编辑 武新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