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1月3日,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的通知,涉及实施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持续实行“购房补贴”、执行“认房不认贷”、推广“带押过户”等举措。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无明确执行期限的条款执行期限为1年。


措施明确,执行“认房不认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一律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购买中心城区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公寓的,不作为房屋套数认定依据。


在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措施规定,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及以上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的新发放贷款利率实行动态调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在支持居民住房消费方面,洛阳提出实施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以奖代补在中心城区开展购房特惠活动、持续实行“购房补贴”等4条具体举措,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消费者,加快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速度,引导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回暖。其中,通知提出,在中心城区开展买房特惠活动,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寓网签满2000套即开展一期抽奖。每期抽奖设特等奖1名(奖励购房款50%现金,最高为50万元)、一等奖5名(奖现金20万元)、二等奖10名(奖现金10万元)、三等奖30名(奖现金5万元)。


此外,洛阳推进多元化安置方面,各县区政府根据实际,可在棚户区改造项目试点推行“房票”制度,对选择使用“房票”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购房的,属地政府可适当提高购房补助标准,并支持房地产企业给予优惠。支持县区政府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或公寓作为征收补偿安置房。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