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某地博物馆中,游客在参观长城模型。图/新华社


“把长达651米的赵长城遗址唐庄2段划入采矿范围。”“越界开采合起来有200多亩。”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记者跟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看到,在位于河南卫辉市辖区内的赵长城遗址唐庄2段,由于采矿企业挖矿采砂,这段古赵长城已经被拦腰截断。


近年来,“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早已成为社会共识,也是《文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的内容。但即便如此,还是有地方置文物安全于不顾,公然对其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省北部的赵长城遗址建于春秋战国时期,距今已有2300多年历史,对于研究当时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而与生态环境具备一定的修复能力不同,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一旦遭到破坏便难以还原。如今,这一重要的古长城遗址就被永久损毁,而这样的后果本可避免。


事实上,这已不是当地第一次“自毁长城”。此前,就在唐庄2段遗址被卫辉市矿山主管部门批准采矿的2018年4月,隔壁的辉县市赵长城遭破坏案被媒体曝出。事后,辉县市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被追责,4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不曾想,即便殷鉴在前,还是没有起到警示作用。那边刚追责完,这边就“干得热火朝天”,为了短期经济利益,拦腰截断一段古长城。而且,涉事企业还涉嫌多次越界开采,“合起来有200多亩”。如今,这些问题都难逃公众审视和法律追问。


此事的吊诡之处还在于,在此处从事采矿作业的企业——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竟然有当地矿山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开采手续。且从媒体报道看,虽并未征得当地文物部门同意,赵长城遗址唐庄2段的部分还是被批准划入了采矿范围。


需要追问的是,在文物行政部门明确表示不同意的背景下,为何仍发生了这样的违规操作?


而且,督察组进一步调查后发现,类似的问题不止一处:卫辉市境内的赵长城唐庄1段、辉县市境内的常村1段等遗址,也同样拿到了采矿证,在违规采矿过程中破坏了古长城。同样的事情多次发生,其中暴露出的问题显然值得当地有关方面深思。


诚如督察组所指出的那样,古长城被毁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当地生态和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对无证、越界等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对相关不法行为查处不力。“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文保法律的刚性原则,本不该被轻易触碰。


这也提醒,地方在进行挖矿采砂等经济行为时,除了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外,也要强化文物保护意识,将文保等事宜纳入整体考量,珍视当地的历史文化传承与发展。


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理,地方主管部门不能为了短期经济利益而作出“牺牲”文物的决定,而文物行政部门也要对辖区内的文物加大保护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文物安全无虞。尤其是像河南这样的文物大省,更有必要认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就此去看,此次古长城被毁案例也是一个警示:地方搞经济建设也不能无视历史文化发展,要在文物古迹保护方面高度重视。比如,在施工作业征询意见阶段遇到文物行政部门的异议后,就需严格依法依规审视相关意见。如果涉及违法违规等相关问题,也要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无论如何,拿着挖矿采砂手续却挖断古长城这样的荒唐事,再也不能发生了。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马小龙

编辑 / 何睿

校对 /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