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月5日,大商所公告,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如下手续费减免措施:1.免收期货交割手续费。2.免收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3.免收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4.免收期转现交易手续费。5.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


编辑 宋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