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即“金融监管总局”)对外正式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准确而言,我国金融租赁公司(下称“金租公司”)起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经历了逾30年的发展,目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战略新兴领域发展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作用。伴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监管政策等的逐步完善,我国金租公司在国家和市场的共同努力下已经跨过了初步诞生阶段和规模扩张阶段走向了规范监管阶段。金融监管总局官网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我国金租公司共有71家。


据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共分为9章96条,主要修订的内容体现在“修改完善主要发起人制度”“强化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强化资本与风险管理”“完善业务经营规则”与“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六方面。


其中关于“修改完善主要发起人制度”,征求意见稿提高了金租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


征求意见稿显示,金租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金融监管总局根据金租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金租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华福证券于2023年8月9日发布的研报显示,我国金租公司大部分注册资本位于10亿元以上。具体来看,金租公司注册资金小于5亿元、5亿元-10亿元、10亿元-5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数量占比分别为0%、8%、18%、61%和13%。


即根据这份研报数据,我国金租公司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下的占比为8%。


在征求意见稿出台前,记者注意到,已有业者的母行近期启动增资计划。例如,2023年12月22日晚,宁波银行发布公告显示,一天前,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永赢金租公司增资10亿元。2023年12月5日,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也已通过《关于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而在此之前,企查查显示,永赢金租公司、北银金租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分别达到60亿元、31亿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