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北京市丰台区教育理事会2024年工作会召开,部署2024年教育重点工作,其中包括推进集团化办学,未来将赋予集团牵头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和集团管理权;以及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落地,加强编制统筹管理、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等。


将赋予集团牵头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


丰台区教委主任杨晓辉介绍了2023年丰台教育发展情况。目前全区共有教育机构300个,其中幼儿园153所,小学67所,中学52所。全系统共有在校生14.8万人,其中中学3.3万人,小学7.2万人,学前4.1万人,职业教育及特殊教育等0.2万人。


2023年,丰台区以街镇行政区划为基础建立13个学区,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级部制改革,将35所小规模学校就近整合成17个教学管理单元。杨晓辉指出,以上措施彻底解决困扰丰台教育发展几十年的“小土豆”学校问题,“每个街镇都有优质学校”的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同时,持续发力发挥“十强校”引领带动作用,深化落实“五育并举”,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推进智慧教育水平提升。


杨晓辉指出,对标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区域教育发展还存在教育布局需持续优化,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区域大教研的格局仍需完善等问题。


杨晓辉介绍了2024年重点工作。首先是持续推进丰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的实施,加快集团成员校的融合发展,促进集团规模办学和人才贯通培养效果的显现,全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丰台区教委副主任郝玉伟解读了《丰台区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试行)》,提出未来将赋予集团牵头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和集团管理权,坚持“一校一案”,鼓励教育集团内部探索贯通式培养、特殊人才培养、访学游学等多种人才培养方式,新建学校均纳入教育集团管理。


此外,新一年重点工作还包括,建构丰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布局,持续深化布局调整工作,加快推进学校基本建设,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全面推动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形成,推进构建融合育人机制,通过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等方式,全方位构建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体系。增强教育与经济社会联动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学区运行模式,为推进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将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杨晓辉介绍,2023年,丰台区启动学校副校级和中层干部聘任制改革,以刚性制度推进干部老龄化问题解决。盘活现有编制资源,统筹协调事业单位编制50个充实到教育系统“编制周转池”。优化教师培训“四春计划”项目,936名教师实现轮岗交流,有效促进了教师资源合理配置。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丰台区2024年重要工作之一便是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落地。杨晓辉介绍,将科学统筹编制、岗位、职称等资源,完善教师招聘、奖惩、考核奖励等机制,加大教师交流轮岗、跨校任教工作力度。


会上,丰台区教委副主任翟洪臣解读了《关于推进丰台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讨论稿),提出加强编制统筹管理,建立岗位统筹机制,改进岗位聘用制度,推进优秀人才招聘,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完善教师考核、奖惩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等内容。


文件提出,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原则,动态调整各学校编制,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区委编办核定区域教职工编制总数,推动编制资源向中小学倾斜,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编制需求。


同时,建立岗位统筹机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委核定区域内中小学校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数量,并实行总量控制。区教委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利用岗位区级统筹指标,解决学校因交流轮岗等因素带来的岗位超聘问题,并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推动实现“应交流尽交流”,不再使岗位设置成为高水平教师交流的障碍。


文件还提到,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校内岗位竞聘机制。动态调整校级绩效工资方案,加强对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统筹使用,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参与实施重大改革性工作、学校重难点工作、交流轮岗等工作的教师适当倾斜,推动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鼓励编制冗余单位向编制紧张单位交流教师的力度,编制冗余单位力争在2024年7月前输出超编教师,达到编制平衡。


此外文件强调,将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对思想政治素质差;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弱,且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执行党政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从业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等情况的教师,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对于教师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期结束后学校可不再续聘,或降低岗位等级、调整岗位聘用。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安排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新京报记者 冯琪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