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安徽马鞍山中院一审宣判武校投毒案两被告人犯投毒罪被判死刑。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左右被告人朱祖林在经营武馆时与彭某某发生矛盾,后因生源竞争怀恨在心。1996年,被告人付泽阶任彭某某武校教练,因琐事对彭某某不满,后与朱祖林商定以投毒方式报复。1997年6月,和县南北少林武校一百余名师生早饭后中毒,7名学生死亡。法院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投毒罪,在犯罪中作用相当,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