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洁)1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2023年电冰箱等1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显示,抽查发现9批次电热水壶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2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4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3批次产品“非正常工作”不合格,2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


不合格名单显示,标称中山市东享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丽贝德多功能养生壶(规格型号BD-YSH-80A 220V~50Hz 800W),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且涉嫌无证生产;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中康五金制品厂生产的一批次电热水壶(规格型号1000W ZK-KH301;生产日期/批号20230415),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接地措施不合格”,且涉嫌无证生产;标称中山市鸿盏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电水壶(规格型号H998C 1600W 220V~50Hz;生产日期/批号2023/6/23),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且涉嫌假冒;标称西安臻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液体加热器(养生壶)(规格型号ZMSH-02 600W 220V~50Hz;生产日期/批号2023年7月31日),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耐潮湿”,且复检仍不合格。


9批次电热水壶产品抽查不合格。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介绍,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无证生产及未标注厂名厂址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核查、约谈、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等。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