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新华社全文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意见》明确强化激励政策。强化财政对美丽中国建设支持力度,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稳步推进气候投融资创新,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但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意见》此举是从国家层面在财政政策上适度加力,对美丽中国建设增加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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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如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新京报零碳研究院专访了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刘晨。


刘晨表示,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关键在于从财政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监督、投入效率评价等各个环节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例如,可编制绿色预算标签,明确预算支出安排中用于绿色发展的投入比例;依托线上平台建设,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提升专项支出透明度;确立绩效理念,将生态环保领域绩效指标深度融入财政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


对于如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刘晨表示,一是从顶层设计层面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绿色金融的宣传和指导,推动金融机构牢铸绿色发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同时为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二是优化政府、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各部门协同共建工作,推动多方积极开展绿色金融项目培训,完善绿色金融人才产学研培育体系,扩大绿色金融领域人才储备。三是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信息披露的监督,同时通过建设试点等方法推动各部门在规则制定、数据标准、压力测试、披露流程等环节信息共享,降低信息披露的成本。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陶野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