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赵利新)《北京市怀柔区促进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空间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发布。《办法》主要根据入驻企业发展水平、贡献程度等,予以相应补贴。


怀柔区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主任杨惠芬介绍,补贴标准分两类。第一类是企业租赁用房,按照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和产业生态性单位四类,分别设定不超过10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300平方米补贴面积支持标准。其中,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前3年全额补贴,后2年补贴额度不超过租金的一半;高成长性企业、产业生态性单位,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全额补贴实际租金。


第二类补贴是产业人才公寓。对于科研单位中顶级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可分别提供高品质住房和产业人才公寓一套,其房租、物业费给予全额补贴。科研单位以上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怀落地数量为标准,每落地1个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10套配租指标。单套公寓补贴金额不高于市场价的1/3。区内存量企业人员,每年最多不超过20套配租指标,单套公寓补贴金额不高于市场价的1/3。新引进企业人员,最高给予5年累计不超过50套产业人才公寓的配租指标,补贴金额不高于市场价的1/3。


在社会租赁住房方面,怀柔区参照人才公寓补贴标准,规定单套住房补贴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单价不超过20元/平方米,补贴金额不高于市场价的1/3。


以上所有类别租金补贴均为后补贴,企业租赁租金补贴申请全年开放;产业人才公寓租金补贴,以年度为单位统一申报。企业申报补贴流程分为两步:正式入驻前审核资格,入驻满一年后申请兑现。


首先,申请企业(机构)在正式入驻园区前,由园区运营单位提交补贴申请资格至区科委或区经信局,经区经济联席会联审同意后,申请企业(机构)与园区运营单位签署租赁协议。


其次,企业入驻满一年后申请兑现。由园区运营单位组织入驻企业统一向区科委或区经信局提交当年度租金补贴申请,经区经济工作联席会联审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租金补贴。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在每年发布申报指南后,由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业和机构向区科委或区经信局提交当年度租金补贴申请,经区经济工作联席会联审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租金补贴。


编辑 唐峥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