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明确规定。“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部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存在向未成年人收费的问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宁宇在1月16日的北京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提到。


记者了解到,在发现上述线索后,北京市检察院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部署检察分院、区检察院根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定价分为市、区两级的情况,分别立案管辖。


各检察分院、区检察院通过网上查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北京市80余家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9家市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逐一排查,发现其中40余家存在向未成年人违法收费的情形,确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损害事实。


“检察机关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确保证据效力,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做好准备。”张宁宇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这款规定多年来未得到有效落实,其原因涉及经济利益、景区管理、文物保护等多方面因素,也存在相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问题。


对此,检察机关全面梳理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确定负责政府定价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管部门及价格违法违规处罚部门。“通过查询行政机关‘三定’方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厘清定价部门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明确对各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张宁宇告诉记者。


经初步调查和评估,北京市各级检察院共立案23件,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诉前磋商27次,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份。检察机关的专项监督工作得到了北京市、区相关行政单位的有力支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达成共识,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落实。


“行政机关采取整改措施后,检察机关又开展了跟踪回访,发现部分线上售票渠道未对购票价格作出相应修改,经与相关票务管理部门联系,线上售票平台迅速整改到位,保证了免费开放规定的全面落实。”张宁宇介绍,目前包括故宫、八达岭长城等在内的40余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部实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编辑 唐峥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