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试点名单共包括21个城市(区)、43个产业园区,涉及多种类型的城市和行业。生态环境部将强化试点全过程管理,因地制宜推进试点任务,提供常态化专家技术帮扶,引导试点单位在发展模式、管理措施、技术路径等方面积极探索。


此前,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便联合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要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无废城市”建设中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探索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当前,我国面临着生态环境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双重任务,减污降碳协同便成为我国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选择。因此,理解减污降碳协同的内在机制、更好推进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工作就变得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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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减污降碳协同,为什么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


由于环境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高度同根、同源、同过程等特性,这意味着减污和降碳两项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即统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温室气体等多领域减排要求,以双碳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助推碳达峰,提升减污降碳综合效能。


相比发达国家在基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后转入碳排放控制阶段的情况,我国提出“双碳”目标时,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环境根本好转的形势尚未形成。在此背景下,我国就面临着生态环境保护和碳减排的双重任务,出于生态环境治理和碳减排多目标治理的压力,就必须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碳减排协同起来,全面提高环境治理和气候应对的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的多赢。


首先,减污降碳协同可以带来较大的环境效益。由于化石燃料燃烧不但产生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同时也产生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因此,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可以减少其他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反之亦然。即温室气体减排政策对大气环境保护具有正外部性,可以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实现大气环境的改善。


其次,减污降碳协同可以带来更广泛的气候效益。减污降碳协同将温室气体减排升级到了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即把“双碳”纳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当中。环境保护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土壤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等方面,在气、水、土、固废等环境要素治理的过程中展开节能降碳行动,将进一步扩大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和覆盖范围,有助于实现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整体改善。


最后,减污降碳协同可以显著降低生态治理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减污降碳协同具有明显的经济协同效益。无论减污对降碳产生的协同效益还是降碳对减污产生的协同效益,都是附属效益,不用支付额外的成本,降低了环境保护和气候应对的总成本。此外,减污降碳协同过程中对节能方案和绿色产品的需求旺盛,能有效带动绿色产品和服务的发展,并提高一个国家的产业竞争力,带来切切实实的经济增长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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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已成为促进我国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2020年,我国提出“双碳”目标,并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双碳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协同越来越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


此前,《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将双碳工作与国家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对接起来。


近日,在最新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也提出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减污降碳协同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


生态环境部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中提出,在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海湾、重点城市群,加快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此次,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将进一步加快试点地区及全国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优秀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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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地区将探索形成经济增长和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的新模式


此次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包括21个城市、43个产业园区。城市涵盖资源型、工业型、综合型、生态良好型等多种类型,产业园区涉及钢铁、有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新能源等多个行业,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试点城市和产业园区基本实现对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流域等国家区域城市的全覆盖,同时,试点城市也基本位于国家重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区域内,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的主要承载地。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


如北京、河北、山西和陕西等地城市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上海、浙江和江苏等长三角城市是我国经济发展重点城市,同时又是资源和能源约束较为紧张地区,在以上地区展开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探索经济增长与生态治理双赢的发展模式十分必要。


此前,上海嘉定、浙江等入选试点地区便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指导意见》《嘉定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在地区层面率先展开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工作。其中,浙江更是在全国首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区域指数,并上线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场景应用,积极推动本地减污降碳协同工作取得实效。


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在COP28中国边会上发布了《2023中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浙江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入选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同时又成为此次全国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园区。由此可见,此次部分试点是生态环境部在此前地方减污降碳协同优秀实践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出来的,这有利于加快形成一批效果好、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案例,助力提高全国减污降碳工作的协同性。


未来,试点地区将在钢铁、有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等源头领域加强污染物和碳排放的协同防控力度,进一步明确协同目标、探索协同路径,探索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协调并进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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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任大明

编辑 白华兵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