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1月23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侨城”)发布公告称,计划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告显示,华侨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华侨城表示,此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偿还前期发行公司债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同日,华侨城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告,华侨城计划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1.64亿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2.02亿股变更为80.38亿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82.02亿元变更为80.38亿元。

对于此次注销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公告指出,华侨城在回购股份存续期内未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回购专用证券专户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此,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股份1.64亿股全部予以注销。


华侨城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编辑 武新

校对 翟永军